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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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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2015年学术带头人申报通知

阅读数:2586 更新时间:2015-04-01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135号)精神,现将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中等及以下的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推荐对象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三、推荐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我局推荐名额42名。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等5县(市)各推荐3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等10区各推荐1人;有关学校及教育教学机构,每单位限推荐1人。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局直属各学校(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人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确定人选报省教育厅审核评选。经教育厅确定的人选名单将在河南省教育厅网(http://www.haedu.gov.cn)和《教育时报》公示,入选人员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证书,本人登记表审批后按原推荐渠道返还存档。

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安排,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六、数据采集及要求

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访问,其工作流程如下:

各候选人在3月30日前,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市教育局报送,文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二)《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

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五)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六)推荐人选2010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七)2010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八)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查验,上报时不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主办人员逐一审验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5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人选材料还应注明“郑州市”。

(九)以上所有装订材料的目录要和实质复印件及登记表相关内容保持一致,装订要整齐、便于增减有关材料,不要简单用夹子装订,一定用正规档案袋装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一致。

八、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报送时间: 4月3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郑州市教育局编制人事处(425房间)。


附件:

1.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2.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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